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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城市重点血防区全面禁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桐城人才网

来源:桐城招聘网 时间:2019-09-05 作者:桐城招聘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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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皖卫疾控〔2019〕1号)文件精神,有效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危害,巩固既有的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成果,根据《“十三五”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目标》要求,确保我市2019年整体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市政府决定在重点血防区全面开展禁牧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对传染源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职责,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疏堵结合,切实做好禁牧工作,推动全市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为推进实现生态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健康桐城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血防区各镇人民政府要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保障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立足本部门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落实禁牧措施。

(二)属地管理,分类指导。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节点,具体落实到村、落实到人。根据不同的养殖牲畜种类,采取适宜、有效的综合管控措施。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禁牧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时间、范围和内容

从2019年8月15日起,在重点血防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禁牧工作,严禁一切户外放牧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阶段(8月10日前)。镇(村)召开禁牧工作动员会,层层安排部署,层层宣传发动。一是压实工作责任。镇(村)要成立禁牧工作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将禁牧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制定村规民约。各村要依据市政府禁牧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产生村规民约,并报所在镇政府审核备案。三是调查摸底。各镇要以村两委干部为主、镇包村干部为辅,组成调查小组,对本镇养殖户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于8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四是广泛宣传发动。各镇(村)要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禁牧政策,特别要宣传好禁牧通知和村规民约。同时,要在重点路口设置警示牌,书写村规民约和禁牧标语,增强警示作用。各镇要开辟专栏专版,对禁牧目的意义、方法步骤进行广泛宣传,使禁牧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自行清理阶段(8月10日至9月1日)。各镇(村)干部要深入养殖户,耐心细致开展工作,要求全部淘汰牛羊,限期于9月1日前自行处理。对于一时难以淘汰的牛羊,要抓紧规划建设饲养设施,实行舍饲圈养。全市各级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处理自己放养的牛羊,劝导亲友率先处理牛羊。各镇要制定奖惩机制,对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行处理的养殖户,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集中清理阶段(9月2日至9月22日)。要利用20天时间进行集中清理,确保全市重点血防区内没有散放牲畜。禁牧工作以镇为主体,要成立禁牧工作队,对本辖区野外放牧的牛羊集中强制收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成立联合监督执法队,加强巡查,联合处理禁牧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对拒绝、阻碍禁牧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

市血防专业机构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重点血防区有家畜散放的,及时报告当地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同时上报市卫健委备案。各镇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调相关职责部门评估污染情况,并对家畜粪便污染地的粪便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同时将整改结果在接到报告后一天内上报市卫健委。

(四)严防反弹阶段(2019年9月23日-2022年12月31日)。各镇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禁牧协管员作用,建立禁牧工作长效监管机制,严密监控养殖户动态,严防新购进家畜放养,确保封得严,禁得住,不反弹。各镇及市农业农村局要推广舍饲圈养,促进生态保护和畜牧业生产的协调发展。把推进牲畜良种化、饲养棚圈化、喂养科学化、生产规模化作为畜牧业发展的重点内容。在全面开展禁牧工作的同时,认真研究禁牧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有效途径,帮助、引导农牧民尽快适应牲畜舍饲圈养的生产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出路,确保禁牧工作能够真正落在实处,实现生态建设与畜牧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禁牧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镇及市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禁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禁牧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和督导检查。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全市禁牧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镇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积极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禁牧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禁牧工作是 市委、市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全市人民共享生态建设成果的大事。各镇是禁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禁牧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市农业农村局是主要监管部门,具体负责牲畜圈养的审核及规模控制,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牲畜检疫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管好河道内、堤身、护堤地等江河水域周边散牧行为。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新建、改建畜牧圈养规划选址,养殖污染设施建设,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市司法局、市信访局要指导各镇做好矛盾调处和化解工作,并做好禁牧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和上访事件处置等工作。市公安局属地派出所要全力配合各镇做好禁牧执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禁牧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责任追究。市政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开展专项检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危害的,将在全市通报,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发生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大社会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举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各镇都要公布举报电话,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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