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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2020年1月1日零时起_桐城招聘

来源:桐城新闻网 时间:2019-12-20 作者:桐城招聘网 浏览量:

桐城招聘据桐城新闻网消息, 据桐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该市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

该办法规定: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城区望溪路(同康路--东一路段)以南,东一路(望溪路--和平东路段)以西,和平东路(东一路--龙眠河段)以北,龙眠河(和平东路--铁路段)以西,铁路(龙眠河--同安路)以北,同康路(同安路铁路桥--望溪路段)以东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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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规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区域,包括国家机关,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城市主干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军事设施保护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图书馆、文物保护等公共文化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山林、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公园、绿地,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禁放地点设置明显禁放警示标识。

该办法规定:其他镇、街道、双新产业园限制燃放实施范围结合实际划定,报市政府备案;限制燃放区域及殡仪馆、公墓等祭拜场所有指定燃放点的,应在指定燃放点燃放。

该办法明确:限制燃放区内,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限放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大节日、庆礼、庆典活动中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告。该办法还明确了相关责任追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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