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城市人民政府发布《桐城集体士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重置价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调整集体士地上房屋及青苗、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新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征收办负责解释。
此次公布的征收补偿政策,跟以往相比,房屋征收重置价、房屋征收装潢及附着物补偿补助、青苗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等标准都有所提高。
该《通知》明确: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城乡有别,城市规划区内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或8元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800元),各镇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或5元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600元)。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时享受两次搬迁费(10--100元每平方米),自公告发布后第10日起交钥匙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逐日递减5元,第20日搬迁的每方米奖励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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